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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关门欠薪 员工应提告
法拉盛一餐馆员工问:我工作的公司最近发生集体长期欠薪,老闆选择暂停营业,承诺公司顺利转手后,会偿还薪资。许多同事过去是现金收入,担心帐目遭删改,无法讨薪;也有人为申请低收入福利,未如实报税;还有些同事是无证移民,担心提告雇主会被调查。我不相信老闆所言,但担心同事受牵连,我该提告吗?公司负责人与总经理互推责任,该告谁呢?杭剑律师答:为避免雇主以藉口拖延,暗中进行资产转移,建议立即提告。为争取时效,律师可于提诉后立即申请财产转移的限制令,公司负责人,及有权任免员工的经理,都可追讨其个人财产。在纽约州,劳工因薪资纠纷告雇主,州劳工厅的处罚是薪水的一倍。案件若由联邦劳工部调查,罚款也是一倍。律师一般会同时向法院提出州及联邦处罚,等于欠薪1000元,可讨回3000元。若此案雇主未向员工说明最低时薪计算方式,按纽约州法律,每名员工最高可获5000元罚金,也可一併追讨加班费。由于法官判处的罚款常高于欠薪,雇主通常会选择和解。公司帐目被删改不影响追薪资格。法官倾向相信员工,尤其是集体诉讼。反驳员工陈诉时,雇主有责任举证。此外,法律要求雇主必须记录员工工作时间、薪资,若无纪录也属违法,且纽约州法律规定的追诉期达六年。建议本案员工不需讨论寻求共识,应先派代表与律师接洽。律师在向法院递交诉状后会申请集体行动「有条件认证」,然后确定可以参加诉讼的员工,员工当事人可选择是否加入集体诉讼,且诉讼过程中,只要在结案前仍可加入。对于员工欠薪的诉讼, 法院不会过问员工的纳税、申请福利和移民的问题。律师一般扣除诉讼费用后,抽成赔偿或和解总额的三分之一。原告员工不需预交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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