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违法的总统 抗命的官员
是总统比较大,还是工会比较大?是法律比较大,还是行政命令比较大?

近日联邦移民官工会,拒绝欧巴马总统遣返非法移民命令,充分暴露出美国目前荒谬的政府体制、狂妄的工会权力,自以为是的总统和工会,让美国移民执法陷入「无政府、无法律」状态。

联邦移民及海关执法局 (ICE)目前正进行训练课程,让移民执法官专注遣返有犯罪纪录的非法移民,停止遣返没有犯罪的非法移民,但由于ICE工会不认同欧巴马总统遣返政策,竟然「不准」工会成员参加这项训练,以致执行遣返的官员无法上阵。

简单地说,ICE工会与欧巴马总统都该各打50大板。

移民官是政府公务员,理当接受长官的指挥,而总统透过国内安全部长下令移民官接受遣返非法移民的训练,移民官工会发动成员公然抗命,使总统的行政命令无法执行,执法官员目无法纪到这种地步,政府高官亦对此束手无策。请问,这还是美国吗?

个别移民官如果公然抗命,早就被当局解雇,甚至移送法办、起诉坐牢。但为什么工会就有这么大的胆子公然抗命?这是美国民众、立法机构与众多政客,长期纵容工会滥权的结果,尤其是民主党政府咎由自取,这叫做「活该」!

1981年8月,全美1万1000名联邦航空管制官员拒绝雷根总统要他们返回工作岗位的命令,雷根遂断然下令开除这1万1000名官员,改由空军人员接管。

移民官工会抗命接受训练与执行遣返移民,对国家安全的立即危害程度,虽远不如当年的联邦航管员,但抗拒总统命令的实质行为却并无不同。请问欧巴马总统有这个胆子,一举开除全美国的移民执法官员吗?别开玩笑了吧!

而欧巴马没有胆子的原因,不但是他自己理亏,而且根本违法,移民官工会敢于公然抗命,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共和党众院司法小组委员会主席史密斯指出,选择性遣返非法移民政策是「走后门特赦」,而ICE工会提交的证据亦显示,当局下令ICE探员执法时可自行决定,伤害了ICE的公信力和使命。

移民法是一套完整的法律,那些人该遣返,法律有明确规范。欧巴马怎可跳过国会修改法律的程序、跳过法院判决的结果,擅自执行总统行政命令,选择性的执法。所谓「恶法亦法」,欧巴马自己是律师、曾是法学院教授,怎么会不明白这个最基本的道理?上樑不正,下樑当然会歪。

一位公然违法的总统,一群公然抗命的执法官员。2012年的美国,难道回到了远古野蛮人、无政府的时代了吗?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