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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强暴」! 莽夫被定罪
被控在华盛顿高地寓所多次向妻子施暴的多明尼加移民马丁尼兹(Francisco Martinez),10日被裁定「鲁莽」强暴(reckless rape)罪名成立,而较严重的暴力强姦(violent,forcible rape)罪不成立。

「纽约邮报」报导,马丁尼兹已在上周末已返回多明尼加,没有出庭,

另外,他的重罪缠扰也罪名成立 (他曾用枪威胁妻子)。根据裁决,假如他重返或被引渡回美国,可能最高被判七年徒刑。

43岁的马丁尼兹是橙郡惩教署的狱警,他在执勤四至五天后,回到家里,要妻子履行「责任」与他欢好。

检察官对陪审团说,在整个婚姻生活中,她不断被丈夫掌掴、脚踢和推撞,她的卧室成为犯罪现场。

她两周前作证说:「他威胁我,他要我明白,我的存在就是为那回事,此外别无用处。我要在床上照顾他。」

马丁尼兹坐在庭上,听完妻子和两名年长子女的控诉,他们全都指证他经常强行拉着她的手臂进入卧室。上周三 (3日),到他自辩时,他突然昏倒法庭,要用担架抬走,就此没有再出庭。

助理检察官李文森 (Jeffrey Levinson)本周在结案陈词中说:「他当她是妓女,他出言恐吓,如果她不肯跟他相好,便不会给她家用钱。」

辩护律师罗斯 (Steven Ross)指出,马丁尼兹是否强迫或威胁要求性交,存有合理怀疑。所以,他的一些更严重、刑罚高达25年徒刑的强暴罪名得到开脱。

罗斯说:「她在一些证词中说,最终同意性交,但却以勉为其难的措辞来表达。」

另外,她告诉陪审团,她想说「不」,但过于害怕拒绝他的要求。

马丁尼兹被裁定的罪名是三级「鲁莽」强暴。这是指性侵者在受害人不同意后,仍霸王硬上弓,但没有威胁或暴力等犯罪意图。

曼哈坦检察官万斯谈到判决时说:「多年来,受害人受到一名惯性施暴者的威胁和恫吓,生活在恐惧之中。」

他说:「我钦佩受害人站出来向陪审团申述的勇气。」

万斯说,纽约市警方每天接到700起家暴报告,过去10年,家暴仍是少数未见减少的罪案之一,促使州议员通过一项加重家暴罪名法案,使五年内两次或以上触犯家暴轻罪的人,被定重罪。

州众议会去年已通过这项法案,但州参议会至今仍未表决。

有关家暴受害人的立法和资源信息,可在www.manhattanda.com主页查看,或致电曼哈坦检察官家暴热线212-335-4308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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