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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市议会二读通过扩大禁菸
蒙市议会7日例会以四票赞成、一票反对,通过有关扩大市区禁菸场所范围的城市条例修正案二读,并将在20日例会进行三读。蒙市大刀阔斧禁菸举措,受到不少市民和草根禁菸组织声援。根据现行法规,违规抽菸者将被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

根据市府公共工程部门提交的修正案,蒙市禁菸区将扩大到所有「共同区域」(common area),包括购物商场、共用洗手间、电梯、庭院、广场、大厅、户外用餐区、停车场、等位区等公众共享区域及周边20呎范围,目前市府禁止在城市公共建筑内及周边20呎、公园内及周边20呎、儿童游戏场地及周边25呎范围抽菸。

唯一投下反对票的市议员赵谭美生表示,市区许多商家的顾客和雇员都抽菸,还有许多吸菸的游客,如果推行过于严苛的禁菸令,将导致商家流失顾客、招不到雇员,最终迫使商家出走,将来也更难吸引到商家进驻,对蒙市并非福音。在市民一片唿声要求扩大禁菸令的同时,市议会也应倾听商家声音,并考虑在禁菸区周边增加「缓冲区」。

副市长吴学儒表示,如果彻底禁菸,市区餐馆不少吸菸员工可能会不被允许在厨房后门吸菸,因此立法要考虑到可执行性。

禁菸立场最坚决的市议员Teresa Real-Sebastian指出,每次她参加城市清洁日活动,街道上菸蒂数量之多令人惊嘆,无论从公众健康还是市容美化角度考虑,蒙市都应当扩大禁菸区。市政律师Mark Hensley表示,这取决于餐馆后门通向哪类场所,如果是公共停车场,就属于修正案定义的禁菸区。

市政经理陶保罗表示,现行法规对违规吸菸者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对商家不会罚款,而商家的责任是必须在修正案生效后90天内,在店内显眼处挂出禁菸告示,如果商家未按规定及时挂出告示而导致顾客违规吸菸,商家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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