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欠排污费 加装水表分责
在康州拥有餐馆物业的林先生问:我将物业租赁给好友赵姓夫妇,双方签了十年合约,合约上写明「房客需要按月缴租金、水费、电费、污水处理费等相关费用」。赵姓夫妇签约后,将餐馆交给儿子经营。最近收到康州法院通知,才知道该建筑物餐馆积欠康州高达7000元的污水处理费,房客不但没有履行契约义务,且也没有通知房东。但如果没有缴交污水处理费,房屋将被法拍。现房客不仅避不见面,还积欠房租,该如何处理?法学博士江锦鑫答:林先生可自行缴污水处理费,再前往康州房屋法庭对房客提告,一旦法官认定房客违约,可以对房客下驱逐令进行驱离。建议如果房东有这样的困扰,可以申请额外的水表,将帐单放在房客名下,便可以将责任分离。(记者杜宜臻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