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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出租 2条件须满足
由韩裔社区民权中心举办的第一届皇后区房屋联盟会议于17日晚在法拉盛图书馆举行。共有超过40位包括该联盟成员和社区民众前来参加,会议主要讨论地下室租用合法化问题。

据该组织统计,在牙买加(Jamaica)、Briawwod和杰克森高地(Jackson Heights)地区,有82%的房屋建有地下室。地下室的房屋需满足两个居住条件才可以合法出租:一、拥有至少两个出口;二、房屋的大部分在地上,少部分在地下。以此为衡量标准,牙买加、Briawwod和杰克森高地有35%的房屋可以成为合法的地下室出租房屋。民权中心提醒,为了维护民众的权利,在租房时请选租具有合法性的地下室房屋。

民权中心成立于2009年,从最开始的五个组织发展到现在拥有七个组织,帮助居住在纽约的亚裔群体维护权利,主要提供咨询和协助处理租房纠纷、移民签证、工人权利等问题。

虽然民权中心是韩裔社区组织,但是他们同样愿意为华人服务,特别设立华裔联络代表袁帆主要负责华人的联络和咨询。她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华人知道民权中心,会前来咨询并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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