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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则:放宽小留学生护照效期
中华民国行政院政务委员林政则18日在洛杉矶表示,行政院8日已核准跨部门协商决议,将修改中华民国护照施行条例,让仅能取得中华民国护照六个月效期的海外「小留学生」,能取得一年效期签证,并视个案得以加签。

林政则指出,行政院非常重视海外小留学生兵役问题,希望跨部会能协商出跳脱传统的解决方案,放宽签证效期,是解决海外小留学生兵役问题的第一步,随着台湾104年将实施募兵制,内政部与国防部可望在第二阶段,进一步拟定海外小留学生履行当兵义务的方式。

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副处长刘克裕表示,在换发中华民国护照时,仅能取得半年签证效期,无论观光或商旅都寸步难行。

经文处移民秘书刘文章说,现行规定具备中华民国国籍,并在国外就学的非侨民役男,就读最高年龄限制大学至24岁、硕士班至27岁、博士至30岁,且最高至33岁。

至于非侨民役男在海外申请换发中华民国护照,经文处秘书游智雅表示,能出具在学证明且符合就读最高年限规定,可签发三年效期,已不在学或不符就读最高年限者,均只能签发六个月效期,往往无法登机或入境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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