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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市大麻药店合法案 通过
洛杉矶21日地方选举,C、D、E、F四项提案须市民公投,其中D、E、F 三项关于日前引起轩然大波的洛市大麻药店合法化提案,C提案则讨论选举期间个人募款金额设限。最终D项提案票数过半通过,大麻药店未来将在洛市合法存在。

获得近70%票的D提案,要求把大麻药店数目限制在2007年约135家,若药店关闭不能新开店面取代。D提案中也略微调高大麻出售的税金,即在每售出市价1000元大麻,城市可获得50至60元销售税。被否决的E提案内容与D相似、但不加税;F提案则不限制大麻药店数目,但增设严格管制,例如查税以及员工背景调查,同时调涨税金。

当天通过的C项提案则规定在未来洛市民选官员竞选过程中,个人、行号、组织捐款金额将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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