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决:州大校长年薪35万 不违法
加州高等法院撤销加州州大教职员协会对州大理事会与州大总校长的控案,裁决圣路易奥比斯波工艺州大(Cal Poly San Luis Obispo)新校长的35万年薪并未违法。
州大教职员协会主席泰兹(Lillian Taiz)代表2万2000名会员指控州大理事会,今年元月核准给新校长阿姆斯壮(Jeffrey Armstrong)的年薪35万元,外加3万元津贴,超过此前州大给校长的最高薪水32万8212元;而且大众应被事前告知新校长的年薪,超过以前的最高薪资。
高等法院法官James Chalfant裁决,州大理事会在公开会议中核准新校长的35万元年薪并未违反加州的公开会议法(Bagley-Keene Act),理事会在投票表决之前十天曾发出公告。
事实上,阿姆斯壮的年薪并非州大各分校最高的,州大理事会月前同意圣地牙哥州大新校长年薪40万元,比卸任校长多出10万元,理事们也在该会议中投票再度提高州大学费12%。
州大教职员协会主席泰兹(Lillian Taiz)代表2万2000名会员指控州大理事会,今年元月核准给新校长阿姆斯壮(Jeffrey Armstrong)的年薪35万元,外加3万元津贴,超过此前州大给校长的最高薪水32万8212元;而且大众应被事前告知新校长的年薪,超过以前的最高薪资。
高等法院法官James Chalfant裁决,州大理事会在公开会议中核准新校长的35万元年薪并未违反加州的公开会议法(Bagley-Keene Act),理事会在投票表决之前十天曾发出公告。
事实上,阿姆斯壮的年薪并非州大各分校最高的,州大理事会月前同意圣地牙哥州大新校长年薪40万元,比卸任校长多出10万元,理事们也在该会议中投票再度提高州大学费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