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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促释周勇军 公布联国决议文
八九学运领袖周勇军于2009年10月初在香港被捕,并由香港入境处及中国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等单位移交给中国政府,引起香港及美国维权人士关注。纽约执业律师李进进多年来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进行交涉,6日获得「日内瓦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任意羁押工作小组」的正式决议文,判定周勇军被关押属秘密且是任意羁押,违反联合国人权宣言第九、十、十一条原则,应立即释放周勇军。

李进进与周勇军关注团的成员律师叶宁、香港旅美教授杨锦霞、中国民主后援国际组织(China Support Network)创办人John Kusumi及周勇军的女友张月卫,24日在法拉盛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总部举行说明会,公布决议全文。关注团备妥相关资讯,包括参与逮捕羁押周勇军的人员名单,递送给美国等联合国成员国,一方面期望引起各国关注,敦促中国政府释放周勇军,并要求中国政府履行国际法义务。

李进进表示,任意羁押工作小组的决议文首先认定周勇军在中国的羁押有两个阶段:秘密羁押及审理期间的羁押皆为任意羁押(Arbitrary Detention),判定中国违反联合国人权宣言第九条(反对任意羁押)、第十条(公平审判)及第十一条(无罪推定的原则);其次,决议文要求中国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周勇军,并强调给予适当补偿;第三部分为督促中国尽早批准和实施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李进进指出,中国政府虽已签署国际人权公约,但未呈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为非正式公约国,不受国际人权公约的约束。但决议文不仅对政治犯,对一般的非政治案件也有积极意义。虽然中国对国际舆论採取不理睬的态度,但大国有义务履行公约。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反酷刑组织对中国政府关押周勇军的行为表示谴责并要求释放周勇军,李进进日前接到联合国人权高级官员的文件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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