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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与信用卡收费不一 加油站须标明
加油站大大广告牌上的油价,真的是最后收取的价钱吗?并不尽然。市议员葛罗尼克在20日市议会公听会上指出,不少加油站对现金和信用卡付费採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市议员费尔德(Lew Fidler)提出702号提案,要求加油站在广告牌上标出现金和信用卡收费的价格。

纽约市油费在最近几年中急剧飙升,根据纽约州能源研究及发展部门(NYSERDA)的数据,至9月10日纽约州平均每加仑油价为3.9元,然而在纽约市油价早就超过四元大关。纽约市第38号地方法(Local Law)规定,在广告牌上标出的价格,应该是每加仑油费加上税之后的「总数」,然而不少司机在加油时却发现,如果他们用信用卡付帐会被收额外的手续费(surcharge)。有些加油站的确在广告牌上写明「现金价格」,但字体却非常小,在街上的司机根本看不清。

纽约市消费者事务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定期对全市1800多个加油站进行抽查,至少每年一次,对没有输出正确流量的加油泵、不实标价等开出罚单。但是,在公听会上,消费者事务局的代表表示,纽约州商业法禁止零售商对信用卡客户收取额外费用,但是不禁止零售商对货品打折,因此加油站可以堂而皇之地对现金客户收较低的费用,而对信用卡客户收取较高费用,变相地加收信用卡客户的钱,还不算违法。这一个法律漏洞被多位市议员砲轰。

702号提案要求,加油站如果只是在广告牌标出「现金价格」,必须用大型字体写明「Cash Price」;或者将现金和信用卡价格都写在广告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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