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玛利诺 订地下室居住改建规范
圣玛利诺市地下室改建相关规定,市议会日前提出方案,希望在不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尽量给予居民更多改建权利。
市议员孙国泰表示,加盖地下室还牵涉到挖土、处理垃圾等后续问题,市府正讨论是否应该将地下室纳入使用面积。
根据市府的方案,不同的地下室有不同的标准,面积小于300平方呎,并且没有冷气和热气设施的地下室,将不算作可居住面积。面积大于300平方呎,高度不足七呎的地下室,也不算可居住面积。因为不足七呎的地下室很难住人,因此不认为有人会改建成卧室等。
对于面积超过300平方呎,且高度超过七呎的地下室,将算作可居住区域。然而为方便市民,这部分地下室中50%的面积会被计算可居住面积内,另外50%的面积将算作可居住区域,但不计入可居住面积。但是这部分面积在房屋估价和缴纳学区费用时,一起计算在内。
市议员孙渝今表示,方案中也充分考虑到居民可能将地下室用作储藏室的可能性。他举例,例如地上2500平方呎的建筑加上2500呎的地下室,现在地下室部分只算作1250呎,整个可居住面积仅为3750呎,远远低于城市5000呎的极限。
根据之前规定,一个2000呎的地下室使用许可证将会增加1000元,其中还不包括每呎3.2元的学区费,因此最高可能会增加7400元,按照圣市1万3000户居民计算,若有一半居民选择加盖地下室用于居住,对于市府来说会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市议员孙国泰表示,加盖地下室还牵涉到挖土、处理垃圾等后续问题,市府正讨论是否应该将地下室纳入使用面积。
根据市府的方案,不同的地下室有不同的标准,面积小于300平方呎,并且没有冷气和热气设施的地下室,将不算作可居住面积。面积大于300平方呎,高度不足七呎的地下室,也不算可居住面积。因为不足七呎的地下室很难住人,因此不认为有人会改建成卧室等。
对于面积超过300平方呎,且高度超过七呎的地下室,将算作可居住区域。然而为方便市民,这部分地下室中50%的面积会被计算可居住面积内,另外50%的面积将算作可居住区域,但不计入可居住面积。但是这部分面积在房屋估价和缴纳学区费用时,一起计算在内。
市议员孙渝今表示,方案中也充分考虑到居民可能将地下室用作储藏室的可能性。他举例,例如地上2500平方呎的建筑加上2500呎的地下室,现在地下室部分只算作1250呎,整个可居住面积仅为3750呎,远远低于城市5000呎的极限。
根据之前规定,一个2000呎的地下室使用许可证将会增加1000元,其中还不包括每呎3.2元的学区费,因此最高可能会增加7400元,按照圣市1万3000户居民计算,若有一半居民选择加盖地下室用于居住,对于市府来说会是一笔不错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