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前CFB律师劳佛 声援侯佳
侯佳律师近日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交动议(Motion in limine),要求禁止使用侯佳G-Chat(google帐户聊天纪录)作为证据,并于18日再次提交文件回应检方要求法官拒绝该动议的意见。同日向法院递交文件的还有前纽约市竞选财务委员会(CFB)律师劳佛(Laurence D. Laufer),向法官提供关于填写捐款表格等法律意见,以声援侯佳律师的动议。

目前是一家律师楼合伙人的劳佛指出,他在1988至2000年曾担任CFB执行总监的律师和CFB总法律顾问,他在向法院提交的文件中指出,曾向侯佳提供过法律咨询意见,主要包括纽约市和纽约州的竞选财务法、CFB的操作、CFB法律所管辖的竞选操作部分。

根据劳佛的表述,CFB规定,针对捐助现金、匯票和信用卡的捐款者,需要在捐款表格上签名和写上日期,在网上通过信用卡捐款则不需要。而CFB规定也没有要求捐款表格上的讯息必须由捐款人来填写或禁止他人代填写。CFB规定也没有涉及到表格的准确和完整性,没有要求捐款者确认是本人填写表格。

劳佛指出,CFB也没有规定说不能在捐款表格上附加额外信息或是纂辑(redaction)捐款表格的额外讯息,而纂辑是非常普通的一种常见操作,没有理由引起CFB审查。他指出,有的竞选还使用带有可以撕下部分的捐款表格,以便纂辑额外讯息,比如电邮地址和电话号码。

劳佛还指出,在竞选操作中,雇用人员来「找回」(recapture)和「恢復」(recover)捐款表格上的讯息很正常,工作人员一般透过联络捐款者或是联络认识捐款者的人士来补充讯息。CFB规定中没有说在由捐款者签名的表格中不能有不同笔迹和不同人的填写。劳佛表示,对于捐款的真实性,近些年CFB的工作人员会在捐款表格标记出不同字迹作为基础,要求提供额外讯息。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