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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吊无证移民车辆 洛市仍採宽松
洛杉矶高等法院不久前裁决「第七特别命令」(Special Order 7)违反州法后,洛杉矶市警察局长贝克再宣布,对无驾照或驾照被吊销的无证移民车辆拖吊仍採较宽松办法。

于2012年初公布的第七特别命令规定,被警察栏下的无证移民如有车辆保险、有效身份证且没有无照驾驶纪录,则可免于车辆被拖吊和罚款。取回被拖吊车辆费用和罚金总共可高达1200元。

贝克局长27日晚间宣布,警察应停止执行第七特别命令中有关无证移民车辆拖吊的规定。他以声明表示,警察本身应就整体状况判断拖吊车辆是否必要。警察应谨记「保护社区守则」,不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

在第七特别命令中的保护社区守则规定,为发挥保护社区功能而拖吊车辆的情形包括,车辆阻碍交通或构成公共危险或不便,车辆停放的地点构成公共危险,车辆可能遭窃或恶意破坏,防止非法驾车。

贝克在声明中称,对法院的这项裁决感到失望,并认为这对警局要求警察依法执法产生不良影响,希望法院能进一步作出明智裁决。

贝克显然以此表达支持市府律师就此裁决提出上诉。洛市长贾西提也支持上诉。

据洛杉矶时报报导,不论市府律师上诉与否,移民和民权团体支持市警局,为捍卫第七特别命令的合法性提起上诉。

洛市约40万无证移民在州法限制下无法取得驾照。贝克和批准第七特别命令的警局监督委员会认为,就道德和实际情况而言,第七特别命令有其必要。他们声称,无证移民在别无选择下只能冒着车子被拖吊的危险驾车去工作或送孩子上学。车辆被扣留30天造成低收入无证移民极大负担。

贝克称,希望第七特别命令可鼓励无照驾驶人买汽车保险。他之前也表示,并非对移民宽大为怀,而是比较实际。大量无证移民就在他的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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