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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公会税务投资讲座
南加州台湾旅馆业同业公会于13日在洛杉矶华侨文教服务中心,邀请会计师林清吉、律师Catherine Holmes、张毓庭等,主讲税务、EB-5投资、独立旅馆品牌的竞争策略及今年旅游业投资前景预测等议题。

会计师林清吉表示,目前南加旅馆投资机会多,有许多美国公民或绿卡居民想将海外资金,移转进美国,帮助在美子女投资旅馆。要顺利移转海外资金前进南加,前提是海外银行资金、所得来源及利息收入,都已完成FBAR及FATCA的申报程序,便可将海外资金移转至美国,赠与美国境内的子女,每位子女年度赠与超过1万4000元,赠与人须以709税表申报。

若海外银行资金从未申报过,林清吉说,具美国公民或绿卡身分的父母,首先须修正过去八年的税表,通过国税局(IRS)的审核,须在缴交过去八年海外银行资金最高点总额的27.5%,作为罚金,才能将资金移转进美国,依程序赠与在美子女。

但林清吉表示,海外资金若来自在美子女的外国籍祖父母,则无任何海外资产申报的问题,可直接移转资金进美国,仅须由接受赠与的在美孙子、孙女,以3520税表申报被赠与的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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