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小费不分账 员工拟提告
本报日前报导有少数中餐馆非法用工,把服务员当成「白劳」,不给薪水。即使部分按时付钱的中餐馆,也有超时工作、私吞小费等现象。近日中餐馆打工的华裔杨小姐表示,餐馆每天工作12小时,小费老闆一分钱也不给,她有意向提告。
杨小姐表示,去年2月开始在位于圣盖博市的中餐馆打工,老闆要求每天早上10时开始工作,晚上10时离开,期间不允许休息。虽然管饭,但吃饭时只要有客人进门就要放下饭碗招唿客人。杨小姐说,餐馆经常接待中国旅行团,每天客流量多达400多人,工作非常忙,完全没有休息时间。老闆把收上去的小费据为己有,一分钱都不给员工,每天只给85元固定薪水。
杨小姐说,老闆并经常辱骂员工,上菜稍微慢一点,辱骂便立刻而来,都是当着顾客的面骂。诸如「你有病吗?你是傻子吗?」之类每天都能听好几次。她说,老闆对员工没有规范要求,只要看不顺眼就开骂。有时候不知道到底做错了什么。
杨小姐抱怨说,先后在好几家餐馆打过工,有家餐馆每天的底薪仅十元,其余的都要服务员自己赚小费,有时候对给小费比较少的客人,服务员自然会不满。
中外餐馆对待员工,真是「天上地下」。杨小姐表示,她曾在橙县一家美国人开的餐馆打工,每月底薪就有1400元,每天都固定的休息时间,小费收入每天可达100元左右。
她表示,面对如此强烈的对比,实在对那家中餐馆忍无可忍,所以才决定提告。
律师蔡玟慧表示,工作超时、私吞小费肯定违反劳工法。有些不懂法的中餐馆老闆甚至和员工私下签合同,写明不分小费等条款。但根据劳工法规定,这些合同无效。根据劳工法,老闆不但要把小费和加班薪水补发给员工,还可能被罚补发利息以及其他行政罚款。
蔡玟慧表示,即使是非法劳工,也可以提告。只要不涉及移民局,工商法庭和民事法庭都不会询问原告的合法身分。雇员可以找律师向民事法庭提告,也可以向行政法庭专管劳工法律问题的劳工专员(Labor commissioner )提告。不过后者不设专门的翻译,对英语不好的雇员可能最好找律师告民事法庭。
杨小姐表示,去年2月开始在位于圣盖博市的中餐馆打工,老闆要求每天早上10时开始工作,晚上10时离开,期间不允许休息。虽然管饭,但吃饭时只要有客人进门就要放下饭碗招唿客人。杨小姐说,餐馆经常接待中国旅行团,每天客流量多达400多人,工作非常忙,完全没有休息时间。老闆把收上去的小费据为己有,一分钱都不给员工,每天只给85元固定薪水。
杨小姐说,老闆并经常辱骂员工,上菜稍微慢一点,辱骂便立刻而来,都是当着顾客的面骂。诸如「你有病吗?你是傻子吗?」之类每天都能听好几次。她说,老闆对员工没有规范要求,只要看不顺眼就开骂。有时候不知道到底做错了什么。
杨小姐抱怨说,先后在好几家餐馆打过工,有家餐馆每天的底薪仅十元,其余的都要服务员自己赚小费,有时候对给小费比较少的客人,服务员自然会不满。
中外餐馆对待员工,真是「天上地下」。杨小姐表示,她曾在橙县一家美国人开的餐馆打工,每月底薪就有1400元,每天都固定的休息时间,小费收入每天可达100元左右。
她表示,面对如此强烈的对比,实在对那家中餐馆忍无可忍,所以才决定提告。
律师蔡玟慧表示,工作超时、私吞小费肯定违反劳工法。有些不懂法的中餐馆老闆甚至和员工私下签合同,写明不分小费等条款。但根据劳工法规定,这些合同无效。根据劳工法,老闆不但要把小费和加班薪水补发给员工,还可能被罚补发利息以及其他行政罚款。
蔡玟慧表示,即使是非法劳工,也可以提告。只要不涉及移民局,工商法庭和民事法庭都不会询问原告的合法身分。雇员可以找律师向民事法庭提告,也可以向行政法庭专管劳工法律问题的劳工专员(Labor commissioner )提告。不过后者不设专门的翻译,对英语不好的雇员可能最好找律师告民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