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埠惯窃哈登史密斯 判囚八年
曼哈坦检察官万斯办公室28日宣布,曾于2010年在华埠入室盗窃12间公寓的24岁非洲裔哈登史密斯(Kenneth Harden-Smith)被判入狱八年及五年监外看管。哈登史密斯向检方承认,他选择在华埠下手,是因为非常不喜欢(Strong Dislike)华人,其罪名包括一项二级仇恨犯罪入室盗窃(Burglary as a Hate Crime)和一项二级入室盗窃罪。
万斯表示,该罪犯带有偏见性的入室盗窃行为不仅伤害那些受害者,更在华人社区引起恐惧。其该办公室仇恨犯罪小组将继续指控类似动机犯罪,努力保护纽约多元社区。
根据检方资料,自2010年10月14日起至11月19日期间,哈登史密斯在华埠犯下12起入室盗窃案,他专门挑选公寓大门敞开的楼宇下手,进入大楼后进入未上锁的公寓房间盗窃,或是用信用卡或银行卡来打开房门的锁。在许多案件中,住客一般都在卧室睡觉,有的在案发时被惊醒,有的则未察觉。
哈登史密斯盗窃的物品包括笔记型电脑、手机、平板电视等电子产品,然后再销赃,并用盗窃的信用卡和现金购买捷运卡转卖。
而根据警方纪录,案发地集中在华埠门罗街(Monroe St.)、麦地臣街(Madison St.)、加萨林街(Catherine St.)区域,案发时间集中在清晨4时至6时之间。由于华埠社区公寓内隔间分租的现象普遍,住客容易「认为」室友会锁门,常忽略了睡前把公寓大门上锁的习惯。因此警方也建议民众睡前记得再三检查门锁,可避免窃贼闯空门。
万斯表示,该罪犯带有偏见性的入室盗窃行为不仅伤害那些受害者,更在华人社区引起恐惧。其该办公室仇恨犯罪小组将继续指控类似动机犯罪,努力保护纽约多元社区。
根据检方资料,自2010年10月14日起至11月19日期间,哈登史密斯在华埠犯下12起入室盗窃案,他专门挑选公寓大门敞开的楼宇下手,进入大楼后进入未上锁的公寓房间盗窃,或是用信用卡或银行卡来打开房门的锁。在许多案件中,住客一般都在卧室睡觉,有的在案发时被惊醒,有的则未察觉。
哈登史密斯盗窃的物品包括笔记型电脑、手机、平板电视等电子产品,然后再销赃,并用盗窃的信用卡和现金购买捷运卡转卖。
而根据警方纪录,案发地集中在华埠门罗街(Monroe St.)、麦地臣街(Madison St.)、加萨林街(Catherine St.)区域,案发时间集中在清晨4时至6时之间。由于华埠社区公寓内隔间分租的现象普遍,住客容易「认为」室友会锁门,常忽略了睡前把公寓大门上锁的习惯。因此警方也建议民众睡前记得再三检查门锁,可避免窃贼闯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