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杀人犯 拟提早出狱
加州议会正在审议的一项法案,将允许因未成年时所犯罪行而长年服刑的囚犯,获提早出狱的机会。
州参议员汉考克(Loni Hancock )提出的法案,扩大去年通过的法令,后者让18岁前谋杀罪成立,且被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囚犯,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汉考克的法案涵盖其他罪行,并要求假释听证委员会更加注重「未成年犯案的罪责较轻」,以及罪犯在狱中成熟懂事的迹象。假释委员也应个别向罪犯提供咨询,让他们知道争取获释应採取哪些步骤。
SB260法案规定,未成年犯下过失杀人等罪行的囚犯,应假设服刑15年后有资格获假释,除非官员认为他们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因一级谋杀而坐牢的囚犯,假如刑期包括假释可能,服刑25年后也可请求获释。
加州13万3000成人囚犯中,约5700人因未成年作案而服刑。其中近1500人到明年元月1日就服刑满15年,汉考克的法案若签署成法令,将于那时生效。逾700人届时将服刑至少20年,逾300人服刑至少 25年。
汉考克的法案,回应最近法院针对以成人身分受审的少年犯非杀人罪行做出裁决。但是「加州地区检察官协会」反对该法案,因为法案超出裁决范围,纳入谋杀和过失杀人。
州议会独立分析师预测,该法案若立即生效,将使州府花300多万元考虑假释,且每年还要多花钱来考虑符合资格者的假释。不过,罪犯提早出狱,可抵销多花的这些钱。
州参议员汉考克(Loni Hancock )提出的法案,扩大去年通过的法令,后者让18岁前谋杀罪成立,且被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囚犯,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汉考克的法案涵盖其他罪行,并要求假释听证委员会更加注重「未成年犯案的罪责较轻」,以及罪犯在狱中成熟懂事的迹象。假释委员也应个别向罪犯提供咨询,让他们知道争取获释应採取哪些步骤。
SB260法案规定,未成年犯下过失杀人等罪行的囚犯,应假设服刑15年后有资格获假释,除非官员认为他们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因一级谋杀而坐牢的囚犯,假如刑期包括假释可能,服刑25年后也可请求获释。
加州13万3000成人囚犯中,约5700人因未成年作案而服刑。其中近1500人到明年元月1日就服刑满15年,汉考克的法案若签署成法令,将于那时生效。逾700人届时将服刑至少20年,逾300人服刑至少 25年。
汉考克的法案,回应最近法院针对以成人身分受审的少年犯非杀人罪行做出裁决。但是「加州地区检察官协会」反对该法案,因为法案超出裁决范围,纳入谋杀和过失杀人。
州议会独立分析师预测,该法案若立即生效,将使州府花300多万元考虑假释,且每年还要多花钱来考虑符合资格者的假释。不过,罪犯提早出狱,可抵销多花的这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