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隔间分租 房东房客要兴讼
法拉盛近日发生一起房东、房客纠纷,31日还找到社团评理,双方各执己见,准备诉诸法庭。
房客郑女士表示,2011年2月她租下位于法拉盛41路的一处全新公寓,当时房东同意她将客厅隔间,给自己的父亲居住。但5月底约满前,对方却要求将房屋恢復原状,否则不退押金。她花了400多元的材料及工钱,但房东仍不满意,除了押金不退,还找了装修公司估价,要她补1400多元,甚至扬言法庭见。她认为房东是有预谋要没收押金。
房东陈太太则说,当时将全新的公寓租给对方,租约已讲清楚,要隔间或分租必须经过房东同意。但后来去收租时,她才发现,对方擅自将客厅隔成两个房间,而且安装有钥匙的门锁分租给他人,造成房屋局三度发信警告。当时因尚有租约,她担心对方耍赖不搬,所以未提违约之事,只要求搬家时一定要恢復原状。但租约到期,对方自己找来的工人,清洁、修补之后,天花板仍有隔间的痕迹,地板也有许多坑洞未修復。她找熟人估价,打完折并扣除押金,对方仍欠1400多元。她表示,自己当房东30多年,没遇过这种事,一定会找律师讨回公道。
陈太太说:「当时我不赶她走,不代表我就同意她擅自隔间。」郑女士则强调,「法拉盛租房子隔间分租是正常的。她来收租时都看到有隔间了,但她只想收租,所以假装不知道」。郑女士提供了装修后的客厅照片,认为自己仁至义尽。陈太太则表示,新房客即将迁入,她已找了装修工立即进行修復。
房客郑女士表示,2011年2月她租下位于法拉盛41路的一处全新公寓,当时房东同意她将客厅隔间,给自己的父亲居住。但5月底约满前,对方却要求将房屋恢復原状,否则不退押金。她花了400多元的材料及工钱,但房东仍不满意,除了押金不退,还找了装修公司估价,要她补1400多元,甚至扬言法庭见。她认为房东是有预谋要没收押金。
房东陈太太则说,当时将全新的公寓租给对方,租约已讲清楚,要隔间或分租必须经过房东同意。但后来去收租时,她才发现,对方擅自将客厅隔成两个房间,而且安装有钥匙的门锁分租给他人,造成房屋局三度发信警告。当时因尚有租约,她担心对方耍赖不搬,所以未提违约之事,只要求搬家时一定要恢復原状。但租约到期,对方自己找来的工人,清洁、修补之后,天花板仍有隔间的痕迹,地板也有许多坑洞未修復。她找熟人估价,打完折并扣除押金,对方仍欠1400多元。她表示,自己当房东30多年,没遇过这种事,一定会找律师讨回公道。
陈太太说:「当时我不赶她走,不代表我就同意她擅自隔间。」郑女士则强调,「法拉盛租房子隔间分租是正常的。她来收租时都看到有隔间了,但她只想收租,所以假装不知道」。郑女士提供了装修后的客厅照片,认为自己仁至义尽。陈太太则表示,新房客即将迁入,她已找了装修工立即进行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