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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多余电器 房客应付电费
● 张女士问:一个房客在冬天的时候觉得家里温度不够高,要求单独在房间使用电暖气,当时我答应了,他也答应支付多出来的电费,但后来电费帐单来了后他就不支付,他开窗户用电暖气,每个月家里的电费多出300多元。我们的房子是中央空调,从10月1日到5月31日期间,都确定白天室内温度应在68度以上,晚上室内温度应至少有55度,房客冬天在家里也要穿短袖短裤,所以一直坚持用电暖气,但是却一直不交电费,作为房东我应该怎么办?朱益民律师答:如果房间内温度达到政府规定的温度,房客不能使用没有必要的电器,如果房客不听劝告,房东可以给房客发一个30天的搬迁通知,如果房客还没搬走,房东可以向政府起诉。法警将根据法院的驱赶令让房客搬离。如果房东可以证明多出的电费是房客使用不必要的电器造成的,可以要求房客缴这部分电费。(记者王艾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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