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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薪3.8元金山得利点心遭追诉
在旧金山华埠经营逾10年的「得利点心」糕品店,12日被市府律师夏雷拉透过民事诉讼控告违反系列劳工法,包括强迫工人每周工作六天,每天超过11小时,时薪只有约3.8元,远远低于旧金山的最低法定时薪9.92元。夏雷拉要求两店主向七名工人赔偿逾44万元,另加10%利息,并形容这是旧金山史上最严重的最低工资违例案。

挨告的「得利点心」位于华埠积臣街716号,两店主为余国荣(音译,Kwok Wing Yu,又名Peter Yu)及邱美莲(音译,Milin Chiu,又名Ada Chiu)。据了解,两人为夫妇。

「得利点心」在华埠经营多年,原设在现址的街对面,几年前迁到旧址斜对面的店铺,也由过去的传统中式糕品店改为自助式点心店。新店特色是提供任吃的自助点心,每人收费5.99元,下午茶更便宜到每款粉面餐点只收一元。

夏雷拉12日向旧金山高等法院递交民事诉讼控诉书,18页的控诉书指出,旧金山市府劳工标准执行组调查「得利点心」于2006年至2010年间的违例情况,发现七名工人受到欺诈剥削,市府相信尚有其他受害工人,但已无法找到相关资料。

控诉书上提及七名工人被剥削的情况,七人中一人为男性,六人为女性。他们在该店每天早上9时至晚上9时工作,中间一个小时用餐,每月固定发给1100元月薪,平均每人时薪只有约3.8元。

七名工人中有两人,被两店主聘为住家佣人,早上9时至下午3时在糕品店内工作,下午4时至午夜12时在店主家里留宿,替两人打理家务至午夜12时,月薪也是1100元。

夏雷拉在控诉书上指出,两店主违反的劳工法不仅没有向工人支付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和超时工资,他们并于市府针对事件调查期间,威胁工人并将部分工人解雇、填报假时薪资料、将部分工资转为现金支付给工人以隐瞒事实等。

市府于2009年即调查「得利点心」,当时一名工人向华人进步会求助,该会将案件转交市府标准劳工执行组调查,期间市府曾要求两店主向七名工人补付欠薪,但被拒绝,夏雷拉于是决定提出民事诉讼。

华人进步会工人权益中心组织员刘茂琪表示,华埠的工人几乎都是不懂英语的华裔移民,以「得利点心」糕品店为例,该店为了争取更多顾客,将食品价格压至最低,牺牲工人的利益,这样的经营方式对工人和华埠商业都无好处。

本报曾到「得利」店询问负责人,一名女经理人说,店主不会就案件发言,已委託律师处理。

替「得利」店辩护的古奥尔(Steven Gruel)律师说,两店主也是来自中国的移民,他们辛勤工作谋生,夏雷拉的各项指控都与事实不符,两店主已决定透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们有信心在法庭获得洗脱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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