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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误诊 没身分仍可求偿
一名数月前才刚生产完的沈姓女子疑因分娩时麻醉不当,造成两截腰椎突出,至今下肢仍酸麻疼痛,走不了路,希望得到赔偿又因没有身分而踌躇,16日前往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

律师戴禺指出,无论受害人是否有身分,法律照样会保护受害人利益。而负责医疗诉讼这种意外伤害官司的律师在受害人获赔偿前均不收费,他建议沈女应多跑几家律师楼,听取多方意见,并在限期内提出诉讼,保卫自身权益。

戴禺指出,医疗官司难度较大,需要专家鑑定案件能否成立,且纽约的意外伤害官司都是未获赔偿前分文不收,前期作业如请专家进行科学及医学鑑证,律师需要垫付不少资金,所以一般律师不轻易接手这类案子。

戴禺强调,孕妇提出分娩伤害诉讼有一定的时效期,通常纽约私立医院的追诉期限是两年半,而控告纽约市政府医院的时效期更短,必须在90天内提出索赔通知,然后在1年90天内向法庭递交诉状。若是医院方面疏失造成婴儿在生产时受伤害,则可从婴儿出生日起十年内向院方要求赔偿。他亦提醒父母如发现新生儿不适,应向专科医师求诊,透过专业诊治可以确定幼儿的不正常情况是先天还是医疗失误所造成,同时记得保留诊断书和就医纪录,作为未来求偿诉讼的证据。

至于有人认为高额的判决赔偿,是导致医疗事故保险费飙涨的原因,使得妇产科等专科医师不足,但戴禺并不认同这个说法。他举例,分娩时因医师用力不当而造成婴儿上肢神经断裂或发展不全等案例时有所闻,「长大以后双臂长短不一、甚至无法抬高、持物,这样的缺陷对孩子身心造成的影响实在难以想像」。戴禺认为这种案子获得高额赔偿并不让人意外,也认为高额赔偿通常是一种需要,为受害人所应得,「而法院的高额判决也有助于医师提高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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