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变掳人割喉 华男终身监禁
来自中国渖阳的华裔男子宋德强(Deqiang Song),因绑架勒赎华裔女子Ling. S,10日上午在阿罕布拉高等法院被判处两项终身监禁。法官彼森(Candace J. Beason)宣布,宋德强「掳人勒赎」、「谋杀未遂」两项罪名成立,判处两项终身监禁。另外致使受害女子多处伤痕被判三年、以致命利刃对其割喉被判一年,外加四年徒刑。这起广受南加社区关注的案件自此告一段落。
10日开庭,检察官梅优娃丝(Stacie Mayovas)首先陈述受害女子Ling.S因此案身体、心理创伤巨大。她透露,宋嫌使用致命利刃对其割喉,使其颈脖处留下终身刀疤,此外脸部多处痗青浮肿。受害者因受惊吓,自案发后「终日笼罩在恐惧不安中」。
此案受到南加华裔社区广泛关切,为保护受害女子利益和隐私,全名始终未向公众透露,只化名为Ling. S。
法官彼森宣布,宋嫌因「掳人勒赎」、「谋杀未遂」两项罪名被判终身监禁。此外,须赔偿受害女子Ling. S 包括3万5491.63元损失费在内共3万5991.63元,另须额外缴纳罚款1万元。
10日判刑过程,宋德强异常安静,一言不发,在中文翻译及辩护律师康福斯(Darren Cornforth)陪伴下听完判决,对此结果似早有心理准备。受害女子Ling.S当日并未到场。
宋母则与数名亲友守候在庭审现场,听完法官判决,亲友也平静接受宋德强终身监禁结果。宋母及亲友们向法官透露,宋德强在大陆已结婚,并有一孩子。宋德强此次作案让所有人出乎意料,宋的妻儿目前仍在中国大陆,听闻此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昔日幸福的一家再也无法团聚,令人唏嘘。
该案发生于2010年9月8日,案发前晚,宋邀约Ling. S次日共进午餐。两人上午11时在圣盖博夏威夷超市停车场见面后,宋载她去亚凯迪亚购物中心购物。
Ling. S购完物,宋以接送朋友为由载受害人驶向210公路,后转行至15号公路,到达Apple Valley荒漠地带。后用透明胶布将其捆绑,将刀架于其脖颈处,向女子父亲勒索10万元。双方确定1万元赎金后,宋又用布绳勒住其脖子,趁其晕厥时用刀割喉,并将其弃于荒漠。
10日开庭,检察官梅优娃丝(Stacie Mayovas)首先陈述受害女子Ling.S因此案身体、心理创伤巨大。她透露,宋嫌使用致命利刃对其割喉,使其颈脖处留下终身刀疤,此外脸部多处痗青浮肿。受害者因受惊吓,自案发后「终日笼罩在恐惧不安中」。
此案受到南加华裔社区广泛关切,为保护受害女子利益和隐私,全名始终未向公众透露,只化名为Ling. S。
法官彼森宣布,宋嫌因「掳人勒赎」、「谋杀未遂」两项罪名被判终身监禁。此外,须赔偿受害女子Ling. S 包括3万5491.63元损失费在内共3万5991.63元,另须额外缴纳罚款1万元。
10日判刑过程,宋德强异常安静,一言不发,在中文翻译及辩护律师康福斯(Darren Cornforth)陪伴下听完判决,对此结果似早有心理准备。受害女子Ling.S当日并未到场。
宋母则与数名亲友守候在庭审现场,听完法官判决,亲友也平静接受宋德强终身监禁结果。宋母及亲友们向法官透露,宋德强在大陆已结婚,并有一孩子。宋德强此次作案让所有人出乎意料,宋的妻儿目前仍在中国大陆,听闻此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昔日幸福的一家再也无法团聚,令人唏嘘。
该案发生于2010年9月8日,案发前晚,宋邀约Ling. S次日共进午餐。两人上午11时在圣盖博夏威夷超市停车场见面后,宋载她去亚凯迪亚购物中心购物。
Ling. S购完物,宋以接送朋友为由载受害人驶向210公路,后转行至15号公路,到达Apple Valley荒漠地带。后用透明胶布将其捆绑,将刀架于其脖颈处,向女子父亲勒索10万元。双方确定1万元赎金后,宋又用布绳勒住其脖子,趁其晕厥时用刀割喉,并将其弃于荒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