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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钞票充门面 抵税得符合要求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尽管景气是否否极泰来仍不明朗,一些行业新鲜人为了表示很有底气,能够吸引顾客上门,仍不惜一掷千金「充门面」,结果经常是「哑吧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会计师说,有些与工作相关「门面」是可以抵税,只是须符合要求。

去年底考过地产经纪执照并全职做起地产经纪的茱莉(化名),为了让客户认为自己做得很成功,在未付定金下,以每月近600元分期付款承租一辆宾士E350W房车。另外,还添置几套名牌套装及买了LV名牌包,希望自己看来「贵气」,也让客户相信她的「专业能力」。

没想到几个月过去,虽曾代表客户在谈判桌上出价,却无功而返。反而遇到一名来自台湾在本地短期居住表示要替儿子买房子的客户将她视为司机,以儿子在上班不方便载她上街办事,要求茱莉帮忙。茱莉原也抱着「助人为快乐之本」心态服务,但次数多了,且对方后来对看房子也不热衷,让她傻眼。

两年前名校法律系毕业的珍妮(化名),在律师行业一片不景气声中,顺利找到大律师楼年薪8万元起薪工作,羡煞许多同学。但她的母亲向友人抱怨说,珍妮读的长春藤法学院学费贵兮兮,为了减轻珍妮读书贷款负担,当年同意替珍妮缴付学费,但要求珍妮毕业后返还父母部分钱,让父母有足够资金养老。

然而珍妮到律师楼报到后,为了向同事「看齐」,让客户不致觉得自己是「菜鸟」,「故意扮成熟」,从皮包、服装及配件、手机到车子等,全部都是名牌或高档货,且不时添购新行头。由于珍妮尚住在家里,没有房屋贷款可与所得抵减少缴税,以致每年被扣的税很重,加上昂贵的生活方式支出,每月薪水最后所剩无几,迄今只返还父母很少的钱。父母眼看珍妮每天很晚下班,工作压力似乎很大,也不敢开口要钱,只有暗自向好友吐吐苦水。

去年投入财务顾问一行的杰夫(化名),也是为让形象看来更专业,买了几套价格不便宜的西装,并在付了一点定金后,以每月近400元承租一辆BMW3字头房车。但金融大海啸后,不少消费者对投资股市或共同基金失去信心,对购买其他财务产物兴趣也有限,以致生意未能一帆风顺,债台却逐渐高筑,虽有女朋友多年,一直不敢结婚。

会计师黄世仲指出,税法对一些与工作有关支出允许纳税人抵减税负,如租车的每月租金可与收入抵减,少缴所得税。但若当事人根本没有赚到钱,有租金也没得抵减。

税法也允许与生意有关的制装费可以与所得抵减,唯这类制装费若在平常场合也能穿着,就不属于可以抵减范围。如芭蕾舞孃自费舞衣或汽车修理厂自费制服一般不适合在平时场合穿着,就可视为与工作相关支出。但若是律师、地产经纪为了工作买进的套装,由于平时场合也能穿着,就不能视为工作相关支出,不得与所得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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