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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度假村 华妇后悔莫及
一家度假村公司为吸引投资者,在网路宣传四人旅游佛州十天、只需3500元的优惠,但条件是须出席度假村的投资推广会。王女士一家参加后被诱投资2万元,现在后悔莫及,2日向美东联成公所求助,顾问赵文笙表示,王女士家人已与度假村公司签下合同,难以反悔,唿吁其他人便宜莫贪。

求助的王女士表示,今年3月其媳妇从网路看到广告介绍,二人旅游佛州另邀请二人免费同游,四人全程十天包机票、酒店的费用只需3500元,她与丈夫、儿子、媳妇便一起同游。

王女士说,去到那家在佛州的度假村公司,只见「公司是多么的大,职员有多么的多」,他们四人听职员介绍投资计画,儿子与媳妇英语好,不一会他们便与职员签下约2万元的合同,据悉是拥有度假村的产权,首付是3000多元,以后每月再从银行帐户自动缴几百元,2万元付清后还要按税率每年缴地税,好处是以后他们一家去全球任何地方旅游,只要是同一公司拥有的度假村都能住。但儿子与媳妇兴奋过后便后悔,现在想毁约。

赵文笙表示,王女士的儿子只能向度假村公司洽询毁约的条件。他强调所有合同文件还是应清清楚楚看明白后才签名,以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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