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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屋主!房屋装修保权益 须详签合约
纽约州检察长办公室近日对上州普拉茨堡(Plattsburgh)抽检中,发现许多承包商都存在违规,而不少屋主对纽约州的房屋装修承包商法(Home Improvement Contractors Law)则一无所知,州检察长史树德3日提醒屋主,最好在装修前和承包商立下书面合同,定好价格和工作范围,并抄下其工作执照号码。

在对普拉茨堡的抽检中,检方发现47位承包商都存在不同程度违规,最主要是缺乏陈述基本要素的书面合同。例如其中一位上了年纪的屋主原本和对方商量好装修要花1万3000元,结果帐单却高达2万5000元。

纽约州一般商业法36-A项要求,所有的房屋装修承包商在开工之前,都要向屋主提供书面合同,须双方签字,合同需要说明具体装修信息,包括工程的开工和完成日期,要进行的装修内容及需要的材料。而消费者通常有三天的保留权可以取消该合同而无须支付违约金。另外,法律还要求任何预付给承包商的押金,必须放在承包商个人以外的银行帐户,同时承包商需要知会屋主存放押金的银行机构。

但检方指出,屋主往往没有签任何书面协议,约定装修什么时候完成和多久能完成,最后常常造成花费高出预期,或是装修工程根本就没有开始或完成;即便双方有合同,大约十份也有七份没有标註承包商公司的具体地址或是名字全称,为日后追诉带来不便。

检方还提醒屋主在签合同时,一定要对承包商进行背景调查,要求承包商提供保险证明;检查相关执照;不要一开始就付清所有款项;所有要做的装修都须写进合同。如果屋主感到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可电投诉热线(800)771-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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