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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离学区 孩子恐须转校
家长採取租房住的方式以让儿女就读好学区,这种情况在华人社区并不少见,但也产生不少问题。家长陈太太21日在美国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指孩子就读长岛学校,租住在学区内的房子,但是因为搬走一段时间,近日被学校发现,并责令孩子退学。

陈太太指出,孩子2010年才从中国移民来美,就读长岛曼哈瑟(Manhasset)高中,一开始她在学区内为孩子租了房子,但是住了十个月后,她搬家到华埠,期间有十个月没有住在长岛,而近日她收到学校通知,指出孩子没有住在学区内,从下月起不能再到学校上课。

陈太太认为她在该学区有开店,所以孩子应该有资格就读该学校,并表示她又准备在长岛租房住,但是学校却不接受。陈太太说,孩子现在上11年级,「还有一年高中毕业,孩子来美国才安定下来,真不希望又要转学」。

黎保利律师事务所案件经理宋大维指出,店面并不等同于住宅,必须是住在长岛学区内的居民才能上学区内的学校,拥有房产者的赋税中也包括了学区的税,如果没有住在学区内而上学区内的学校,会被认为占该学区的便宜,据他所知,一些学校发现类似情况后,还会向家长追讨学费,每年超过上万元。

宋大维指出,陈太太准备重新在长岛租房,但学校还是拒绝陈太太的孩子继续就读,多半是因为不信任。虽然学校也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但是学校的确有拒绝学生就读的权利,他建议陈太太一次性将一年房租交给房东,将不谙有关规定和孩子的就学情况一起呈报给学校,看是否能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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