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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豁免返美限制 条件苛
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1月初宣布一项草案,允许部分因非法入境而必须出境申请移民签证的亲属移民申请人,于离境前在境内申请「三或十年不能返美的豁免」(I-601)。亚平会法律援助处的资深移民律师Stacy Lam 8日在法拉盛的一场讲座上特别提醒民众,这项草案要等到今年底才可能定案实施,只适用于美国公民没有犯罪纪录的直系亲属,豁免范围仅限「三或十年不能返美」。

现行移民法规定,在美逾期居留(illegal presence)超过180天以上者,一旦出境三年内不得返美,逾期居留一年以上者一旦出境则十年内不得返美。在特殊情形下可以申请豁免,但必须在海外向美国使领馆提出。移民局提出的新规则则允许符合条件的非法入境者在美国境内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再出境去美国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返美。

Lam表示,草案旨在加快豁免申请的处理过程,也使那些担心一旦离境申请豁免被拒便无法返美的申请人,可以放心出境而且有把握返美。

但是,Lam表示,草案适用的对象其实比较有限,只限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的亲属移民申请人,包括公民的配偶、公民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年满21岁美国公民的父母。此外,申请者还必须提出充足的豁免申请理由,证明若不能返美将给公民配偶或父母的生活造成「极大困难」。比如,公民配偶身患重症,抚养子女有困难等。Lam指出,对公民子女造成困难不一定是特别充分的豁免理由,此外,申请者也必须提交经济担保书并接受背景调查。

Lam还特别指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对象,未满21岁公民的父母、公民年满21周岁未婚或已婚子女、公民的兄弟姐妹、永久居民的亲属、没有美国公民为其提出移民申请的无证移民。此外,有犯罪纪录和身负递解令者也不能申请豁免。

Lam提醒民众,移民局预计在今春出台详细草案,而草案真正实施估计要到年底。有望受益的民众可着手找律师准备材料,但不要轻易相信提早「打包票」的「移民专家」,以免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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