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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种大麻 须补缴电费
2009年6月,缉毒人员突击搜查中半岛德利市(Daly City)和屋崙的两栋住宅,发现住宅被人用来种植大麻,并且逮捕了三名华裔男子。三人已于上周五以不抗辩的方式承认种植大麻,除了种植和销售大麻的罪名,法官特别要他们补缴数万元的电费。

三名被告是陈满智(译音,Mon Chi Chan,32岁)、翁文(译音,Menh Voong,36岁)、以及叶家宗(译音,Ka Chung Yip,32岁)。其中叶家宗因为上周五没有出庭,已遭法院发出逮捕令。

陈满志被下令补缴4万2000元电费,翁文则要补缴1万3117元。法官说,他们偷电种大麻,没有缴交电费给太平洋瓦电公司。

2009年捣破的两栋大麻屋,一位于德利市洛克福街(Rockford Ave.)61号,一位于屋崙市橡谷街(Oakdale Ave.)6230号。缉毒人员监视两宅半年后,才突击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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