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K签证来美成婚 须婚姻真实
住布碌崙的徐小姐问:我今年30岁,2010年以K签证来美,是当时的男友帮我申请的,我们结婚一年后就分开,但很快我又认识现在的男友,他是公民,我们想结婚了,不知道他可不可以帮我申请绿卡?李定一律师答:K签证是专为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来美成婚而设立的签证类别,申请人必须在抵美90天内成婚,然后由其公民配偶为其申请绿卡。根据你的情况,是可以的,你现在的配偶可以为你申请身分,但当局要看你当初是否有和帮你申请K签证来美的人结婚,以判断你可留在美国调整身分或必须到美国驻外使领馆接受移民面谈。若你当初有和帮你申请K签证的人结婚,即使其后离婚,现在再婚的配偶是公民,你是可留在美国申请I-485(调整身分),但必须要证明当初和K签证申请人的结婚是真实的。目前在纽约州把I-130(亲属移民申请)和I-485一起送的话,大部分三至五个月就会排问话时间出来。若你当初没有和帮你申请K签证的人结婚,现在的配偶还是可以申请你,只是最后要回中国领事馆问话。配偶可先帮你申请I-130,批准后以极度困难的条件申请I-601A豁免,把一离开美国就会有十年不能进入美国的命令给拿掉。若I-601A豁免通过,即可回中国领事馆做绿卡问话。在领事馆问话时,要预防领事馆再度问到K签证的问题。如果只是因感情不合没和K签证申请人结婚,领事馆是不能只因这个认定你当初的K签证造假。但如果领事馆这次问到有关K签证的问题和你当初申请签证时有矛盾,领事馆可以认定你K签证造假而拒绝这次的移民申请,这时你可能就要留在中国等待I-601A豁免的申请,要等I-601通过后才能再来美国。你要记住,I-601A只限于因非法居留一年以上而导致十年不得进入美国,还有非法居留超过180天但少于一年而导致三年不得入境的辖免,只有这两种情况,其他的一律不能豁免。(记者罗慧琪整理)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