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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官:纽约市拦检方式 违宪
联邦地区法官席拉‧希德林12日裁定,纽约市警局的拦检方式侵犯宪法赋予少数族裔的权利,希德林同时任命一位「联邦监督员(federal monitor)」督导市警局改革。这位法官的裁定等于赏了彭博市长一记耳光。纽约时报报导,希德林在她的裁定书中说,市警局的拦检方式,「採取一个涉及间接的种族侦防(indirect racial profiling)」方式,这种拦检策略专门针对年轻的少数族裔。这项裁决令彭博光火,他矢言,市府一定上诉到底。彭博重申拦检对治安及取缔非法枪枝的益处。希德林表示,警方在执行拦检任务时,经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任意拦检无辜的民众。希德林认为,过去十年,拦检的数字不断上升,纽约市犯罪率持续下降,这显示市警局愈来愈忽视宪法第四和第十四条修正案。第四修正案保障民众不受政府无理搜索和逮捕(protects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希德林认为,拦检方式也侵犯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equal protection)条款。在希德林195页长的判决书中,她左打警察执行拦检的方式,右打高阶警官对此情况视若无睹的态度。高阶警官把警察办案时的种族偏见说成「媒体创造的神话」。希德林引述彭博和市警局长凯利的话说,警方以拦检取代「检查哨(checkpoint-style)」的执勤方式,其目的是阻止少数族裔携枪上街。她说:「我的结论是,对于警察以种族歧视方式办案,市府最高当局视而不见。」这位法官任命资深律师辛罗斯负责审查市警局是否违宪。希德林下令採用其他的补救措施因应警方的不当拦检,其中一项是要求至少五个警局的警察在执勤时,配戴相机,录影备查。她同时下令以召开社区会议,集思广议,寻求「联合补救」方案。联邦最高法院曾裁定,在特定的情况下,宪法允许拦检,希德林强调,她「并非下令停止拦检,只希望警方在执行拦检时,「在提供社会极需的警察保护时,也能保护民众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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