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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其惠推不在籍投票 促修法
国民党硅谷分部前任常委黄其惠今年初正式向国民党中央党部投书主席马英九,唿吁「请修改总统副总统选举办法法第13条选举人投票地点之规定,让在美国等地的华侨可以进行海外投票,以落实公民选举权」。黄其惠说,这项提案获得国民党内部重视,已检送给内政部长李鸿源。

内政部将于19日在台北召开公听会讨论不在籍投票的可能性,黄其惠也鼓励大家多向台湾表达支持的意见。

「世界上许多民主国家,包括美国在内,都让在海外的公民行使投票权,在海外直接投票,不必返回原居地,」黄其惠指出,现行选举法要回到台湾申请户籍,并且要亲自回台湾投票,对年长耆英,以及需要上班的人,造成许多不便。

「如果能用通讯、邮寄、上网等方式,或到中华民国海外的据点如经文处、文教中心去投票,会有很多方便;也是落实民主制度,深化民主精神。」黄其惠指出,应让海外侨民不在籍投票,参与选举,证明中华民国是充分民主化的国家。「能做到这点,对中国大陆也是一个很好的示范。」

黄其惠自2007年起就向台湾相关部门、国民党党部反映,但一直都未获回音。国民党籍立委江启臣日前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咨询时,关切政府是否有推动不在籍投票的时程,获得内政部次长林慈玲表示,内政部将于本月19日在台北召开不在籍投票公听会。

林慈玲表示,内政部正和中选会评估2014年七合一选举,是否能做到不在籍投票;以及2016年总统、立委选举作为实施不在籍投票的最远期程。

黄其惠希望侨胞最近两天打电话回台湾,鼓励亲友出席内政部的不在籍投票公听会,赞成海外侨胞在侨居地可以参与台湾的选举。黄其惠表示,可以参考美国公民海外投票方法www.fvap.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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