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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室友案 证词真实性遭挑战
因为争晾衣绳索事,涉嫌于去年3月在曼哈坦东百老匯附近一栋公寓内将室友冯江(Jiang Feng)刺伤的54岁华男邵德林(De Lin Shao,以下姓名皆音译)1日出席审前听证,辩方律师传唤负责逮捕邵德林的探员出庭作证,抓紧语言隔阂、米兰达权利(Miranda Right)及警局翻译员是否专业三个论点,质疑部分口供的真实性。该案将于4日正式开审。

根据警方笔录,邵德林称室友冯江才是最初持械者,两人因晒衣绳引起争执、冯江先随手拿起电锅丢向邵头部,后亮刀朝邵挥来,邵德林称当时两人以「熊抱」姿势相持,最后在夺刀时划伤受害人腹部。

但辩方律师Norman Steiner强调在侦讯过程中不谙英语的邵德林并不清楚了解警方在做笔录时提出的问题而胡乱应答,疑受警方诱导而说出警方希望听到的说词,进而质疑部分不利于邵的供词的真实性。南区法院助理检察官Lin认为辩方律师的措辞影射邵德林在笔录中受到警方言语上的压迫。法官最后裁定包括描述邵德林自卫过程的警方笔录全文都将成为开审时的呈堂供证。

接受邵自首的探员施德復(Chris Stafford)出庭时表示,五分局备有以中文印刷的米兰达权利词,在进行笔录前也有向邵德林确认是否了解该声明,而在助理检察官到场后也再次让邵看过一次,侦讯全程警方皆有录下;律师也当场拿出该文件要求邵德林朗读,证实邵德林确实看得懂中文;但邵德林仍表示当时他完全不知道米兰达权利是什么,不知道自己完全可以选择不回答警方笔录时所提出的问题,等到辩护律师到场后再由其代表作答。

施德復进一步表示,当时五分局精通广东话的警员在外值勤,那天邵是自己打911报警自首后遭到逮捕,在检警双方各要求他看过一次中文米兰达权利后,邵德林理应了解自己拥有的权利。米兰达权利说,虽不能排除有些细节在翻译过程中流失,但邵当天来到警局以后似乎不吐不快,非常迫切希望能让警方听到他这一方的故事。另因邵德林身为无证移民,无论最后证实是否有罪都将面临驱逐出境的命运。

Steiner则指出,从警局提供的侦讯录影带中可看出,审讯时语言隔阂明显存在,警方在体认到沟通困难应马上停止讯问,而非执意继续;但所幸邵德林当日供词仍能支持「自卫」(self-defense)的论点,开审后将以此作为依据进行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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