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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回台选总统 9‧15受理登记
中华民国海外国民行使第13任总统副总统选举权记者会,4日上午11时在洛杉矶侨教中心举行。

选举将于明年1月14日举行,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吁请旅居海外国民行使选举权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国内设有户籍之海外国民,凡年满20岁,即民国81年1月14日前及当日出生,已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即台澎金马)设有户籍达六个月以上,无受监护宣告未撤销的人士皆可返国行使选举权,无需申请。

二、户籍已迁出的海外国民,凡满20岁,持有效中华民国护照,并曾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设有户籍达六个月以上,且无受监护宣告尚未撤销之情形的人士皆可依规定申请登记返国行使选举权。

三、受理海外国民返国行使总统、副总统选举登记申请日期,自民国100年9月15日起至100年12月5日止。若採取邮寄方式申请,应于100年12月5日(包括当日)前,将申请表件寄达申请人最后迁出国外时户籍所在地的户政事务所。

四、申请返国行使总统、副总统选举权所需缴纳的文件如下:(一)申请书,可自中央选举委员会网站:http://www.cec.gov.tw 或侨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ocac.gov.tw下载,或前往外交部各地驻外馆处或侨务委员会各地华侨文教服务中心索取。(二)有效的中华民国护照基本资料页影印本一分,护照如有延期加签时,应影印延期加签页。(三)写明申请人姓名地址的回邮信封 (免邮票),如有指定国内代收人的人士,回邮信封应写明代收人姓名及收件地址。(四)如委託他人办理登记的人士,应检附委託书。(五)经申请准予登记为返国行使选举权的人士,届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中华民国护照前往投票。

五、第13任总统、副总统与第八届立法委员选举将于同日举行投票,海外国民申请返国行使选举权仅使用于总统、副总统选举,不包括立法委员选举。

其他相关查询,可致电洛杉矶华侨文教服务中心:626-443-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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