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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党诈财 林丽蓉认罪
在皇后区法拉盛诈骗至少两名耆老的金光党成员林丽蓉(Li Rong Lin,音译)24日在皇后区刑事法院开庭时当庭认罪,法官判定其两项三级重窃罪名成立,将于10月22日量刑。58岁的林丽蓉曾于去年4月7日在法拉盛街头用金光党手法,诈骗一名55岁的华妇8000元现金以及价值4400元的珠宝;两天后,又在法拉盛Blossom大道从一名60岁的华妇那里骗走现金4万元。行骗后,林丽蓉逃到旧金山继续作案,在准备从旧金山国际机场逃往香港时,被警方当场逮捕。警员在她的行李中发现大量珠宝和现金。林丽蓉自去年4月被捕后,一直在旧金山受审。旧金山法院于今年5月3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因为在押时间按双倍服刑时间计算,被押一年的林丽蓉当庭恢復自由。但因其涉嫌在纽约作案,警方随即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将林丽蓉移监纽约,并由法拉盛109分局探员在今年6月5日把她从旧金山押回纽约。林丽蓉于7月16日首次在皇后区刑事法院过堂,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她终于24日再次出庭时承认在法拉盛犯下的重窃罪。纽约警方一年多来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严厉打击金光党团伙作案已取得成效,最近几个月在曼哈坦、布碌崙及皇后区的华人聚集社区,再未出现被金光党骗财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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