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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霞案 检方查被告案前行为
圣他克拉拉县地检处兇案组组长威尔许(Brian Welch)2月29日在赵霞命案重审开辩陈辞中,以约一个钟头的时间,向12名陪审团员分析被告从2006年夏天到命案爆发前,各种可疑的行为。

威尔许的攻击火力集中在案发前一个半月,蔡耀华开始跟踪赵霞,数度在赵霞南湾律师事务所附近出入,以及赵霞遇害前不久心生恐惧,向法院申请对蔡发出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限制蔡耀华百码内不得靠近赵霞及其家人,结果引发2008年7月1日的惊人血案。

在没有DNA与指纹的科学证据下,威尔许表示命案发生时,有七个人听到赵霞的尖叫声后,目击兇手行兇与逃亡的经过。威尔许表示,由于兇手当时戴着一顶有圆边的渔夫帽,停车场上头有遮阳篷,光线不是很清楚。可是所有的目击证人都指出兇手是亚裔男性,年龄约在20岁到40岁之间,身高约5呎6吋,身材瘦削。除了年龄之外,兇手的身高与身材与蔡耀华接近。

被告蔡耀华现年53岁。他2月29日出庭应审坐在辩护律师谢拉(Tony Serra)与怀特(Shari White)旁边,人看起来比他目前年龄年轻,西装笔挺,戴着一副眼镜,髮色全黑,梳理得非常整齐。12名陪审团员中有两名亚裔与一名非洲裔男子。

蔡耀华是中国移民。2003年夏天蔡耀华新婚的第二任妻子邓莺的尸体浮现在他们库比蒂诺住家游泳池,圣县地检处对蔡提出杀妻罪名。2006年在名律师谢拉(Tony Serra)的辩护下,蔡耀华所面临的杀妻控诉案流审,随后地检处撤除对蔡的控罪。

蔡耀华当时虽解脱了刑事控诉,却仍面临邓莺上海家人对他所提出的民事赔偿罪。蔡耀华母亲2008年赵霞案第一次开审出庭作证时曾指出,邓莺的母亲沈慧娣因女儿之死,委託湾区律师在圣县法院对蔡提「错误致死」(wrongful death)控罪,要求蔡赔偿1500万元。

威尔许在开辩陈辞中指出,嫌犯蔡耀华谋杀赵霞的主要动机是「钱」,因为赵霞2008年3月接手此民事赔偿案后,不久即发现蔡耀华在法院跟踪她,并威胁赵霞不要插手此案。威尔许并且表示,2006年蔡耀华摆脱杀妻罪名后,也曾威胁当时处理这项民事赔偿案的律师古米拉(Paul Gumina)。

与钱相关的另一宗事情是蔡耀华与沈慧娣争夺继承邓莺在上海的一所公寓,蔡耀华发现赵霞会将美国民事赔偿案的资料送交沈慧娣在上海的律师,形成对蔡耀华不利的局面。蔡耀华2006年摆脱杀妻罪名后,曾向保险公司申请邓莺的人寿保险,总共25万元,可是保险公司也以民事诉讼案为由,拒绝将钱交给蔡耀华。威尔许表示,种种原因凑在一起,引发蔡耀华谋杀赵霞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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