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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胜诉 保住厨房料理台
曼哈坦东84街318号一栋公寓的业主希望在五层楼的公寓安装电梯,以提高房屋价值;但安装电梯将使地下室面积缩小,租住地下室的房客反对安装电梯,不肯接受公寓业主的安排,暂时迁往他处,因此双方对簿公堂。

纽约每日新闻报 (New York Daily News)报导,过去35年来,地下室由残障人士柏克 (John Burke)租住,因为该地下室受市府稳定租金措施保障,曾任酒保的柏克每月只须付288元租金。而住在该公寓顶楼公寓的房客,每月须付5900元租金。

因为安装电梯会使地下室的居住环境更恶劣,结果曼哈坦上诉法院支持纽约州房屋与社区更新厅副厅长的决定:不准该公寓业主安装电梯,因为安装电梯会使柏克的厨房料理台减少3呎,并使柏克的房间少一个柜子。

柏克一度考虑配合公寓业主的安排,暂时迁往他处。但他说:「租户联盟建议说,『千万不可暂时迁出。如果迁出,他们将不再让你回来,而你会失去享受稳定租金的权益』。」

租金稳定协会 (Rent Stablization Association)法务长柏斯金(Mitchell Posilkin)痛批上诉法院的裁定,严重牺牲房地产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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