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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隐私2法案 布朗签署
加州州长布朗27日签署两项保障民众隐私的法案,以阻止雇主或学校,要求学生或求职人提供其个人社交网站的用户名称(username)及密码(password)。

该两项法案分别由旧金山/圣马刁县选区加州参议员余胤良提出的SB1349法案,及圣荷西选区加州众议员坎普斯(Nora Campos)提出的AB1844法案。

余胤良提出的SB1349法案内容是针对学校,坎普斯提出的AB1844法案则是针对雇主。

近年随着社交网站流行,愈来愈多的雇主在招聘雇员及大学录取新生时,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他们的个人社交网站Facebook及Twitter等的用户名称及密码资料,以方便雇主及校方审查申请人的背景资料。该两项法案禁止雇主及大学要求申请人、雇员及学生提供社交网站上的个人资料。

布朗签署该两顶法案后,余胤良表示,「今天加州明确地声明,要求雇员及学生提供社交网站个人用户资料是侵犯隐私权。」

虽然雇主及大学认为在网上查阅申请人的背景资料有助甄选工作,但余胤良说,申请人透过社交网站显示的个人背景资料,与其工作及学术表现没有任何关系,这是不必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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