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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收入补助 子女须住美国
在中餐馆打工的李小姐(化名),由于无暇照顾两岁的孩子,将孩子送回大陆老家由母亲代为抚养。但她往年申请低收入劳力所得补助(Earned-income Tax Credit)时,都很快拿到退税。今年会计师却说,她必须出示孩子的疫苗卡或健保卡等孩子住在美国的证明,否则没有资格申请低收入劳力所得补助,让她顿时不知所措。

低收入劳力所得补助是美国政府为鼓励老百姓工作提供的税务优惠。虽然去年收入少于9750元,今年不必申报所得税表。但若符合申请资格仍须申报所得税表,才有资格领到这笔退税。

由于有小孩者领取的低收入劳力所得补助远多于没有小孩者,且涉及很多诈欺,会计师黄世仲说,国税局今年起要求会计师严格把关,包括查核申请人若有小孩,小孩是否真的住在美国。申请人只要能提出如疫苗卡、保险卡、孩子上学註册通知或请保母照顾支出等文件,证明住在美国,才有资格申请补助。

申报补助时,今年起也须提供低收入证明,如雇主提供的W2或1099表。如从事的工作只有现金收入,如餐馆服务生、赌场发牌员、管家、保母等,国税局要求他们提供过去12个月银行帐户纪录,证明符合低收入申请资格。替人做保母的珍妮就很后悔未将工作获得的现金存进银行,以致无从证明确实有工作收入,符合申请补助资格。

黄世仲说,今年若会计师或获国税局认证的税务准备员未能严格把关,且代客申报低收入劳力所得补助案子特多,国税局甚至会派员到事务所稽查。因此专业人士不敢掉以轻心,一定做好把关工作。

会计师李新忠说,税法受抚养人必须符合税法美国人的定义,但有例外。如过去国税局允许纳税人将住在墨西哥及加拿大的孩子申报为受抚养人,让他们拿到低收入劳力所得补助。但今年起国税局要求趋严,已不准这类没有美国社会安全号码的外国孩子的美国父母获该项补助。唯仍可将孩子申报为受抚养人,获得与所得抵减的个人免税额(exemption)。虽不像低收入劳力补助那么优渥,仍可降低所得税。

根据税法,去年年收入不超过1万3950元的单身,最高可获475元低收入劳力所得补助。若是有一名子女的夫妻,收入在2万2250元以下,最高可获3169元补助。收入若超过该门槛可获补助依序递减,但最高不得超过4万2100 元。若有两名子女的夫妻,最高可获5236元补助,唯年收入不得高于4万7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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