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2806房门背后 三种可能
在前国际货币基金总裁斯特劳斯-卡恩 (Dominique Strauss-Kahn)涉嫌性侵犯一案中,虽然每一项新例证使原告的信誉受打击,但核心问题:Sofitel旅馆2806室在5月14日那天到底发生甚么事,仍没有答案。

「纽约时报」报导,某些事实无庸置疑,正如电子锁匙的证据揭露原告、32岁的几内亚裔女服务员甚么时候进入卡恩的套房,以及物理证据表明,他们确实有性接触。

他们各执一词,62岁的卡恩说是两厢情愿,但该女子声称是强暴。根据现场证据、电子锁匙纪录和证人证言,此案有三种可能性。

第一种是短时间的强行性侵。

该女子告诉警方,检察官和医院职员,卡恩强迫她口交。

执法官员认为,她生动逼真的证词是可信的。她说,她进入房间打扫时,卡恩赤身露体的出现,锁上大门,推她上床准备施暴。她挣脱后又被他推入浴室,并强迫她口交。她对医院的辅导员和其他心说,事后她把精液吐在地毯上。

检察官在庭上说,现场证据与该女子的证词吻合。

控方律师汤普森 (Kenneth P. Thompson)说,她把精液吐在房间的墙壁上和地板上,显示她并非自愿。警方说,在该女子的衣上找到卡恩的精液。

第二种可能是双方同意。

卡恩的律师在庭上说,他们是你情我愿。

支持这个论点的最有力证据是卡恩的身体。他被捕后,被送往布碌崙国王郡医院 (Kings County Hospital Center)检查,但并未验出他的身体有任何损伤,证明当时并未发生打斗。

辩方也可能会指出该女子的体形比卡恩大,来驳斥强暴的论点,但性暴力专家说,这类性侵不一定须要体力、武器或打斗。

该女子的行动也可能显示出这是双方同意。据医院报告,她说,卡恩施暴后穿好衣服,一言不发的离开房间。

辩护律师或会藉此提出,她在这段时间内留在房间,跟女性被强暴后的反应不同。

电子锁匙的纪录显示,该女子离开2806室后,进入2820室,跟她对警方所说的不同,及更有可能指明她未曾被强暴。

消息人士说,卡恩事后悠闲地和女儿在一家海鲜餐厅午膳,刚犯了罪的人不可能会这样。

第三种可能是发生争执。

虽然性行为是双方同意,但假如事后彼此有意见,就会造成现今的情况。

根据这一理论,口交开始时双方同意,但后来有些事情驱使该女子提出刑事控告。

所有显示两厢情愿的证据,都适用于案件的经过情形。任何DNA证据都无法确定该女子是自愿或被迫,卡恩身上并没有伤痕,也使她被强暴的说法受质疑。

但若要接受「两厢情愿」的论点,便要想想一名32岁女子,在甚么情况下自愿与比她年长一倍、从未见过面的一名男子口交。

辩护律师很可能提出该女子别有用心,她事后曾打电话到亚利桑纳州一所监狱,对坐牢的男友说:「不用担心,这傢伙很有钱,我知该怎样做。」旅馆女服务员的律师已经反驳,说那是翻译造成误会。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