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伤室友 邵德林判刑10年
邵德林(De Lin Shao)涉嫌去年3月因口角纠纷而将室友刺伤一案,法官4日宣布量刑结果,就邵德林犯下的一级攻击、二级攻击两项罪名,做出十年徒刑,加上两年半监后看管的裁决。而没有合法身分的邵德林刑满后将面临递解命运。
54岁的邵德林于2012年3月3日上午9时45分左右,在租赁的华埠市场街(Market St.)35号公寓,因晒衣绳的问题和同住室友江枫起纠纷,邵德林随后用刀向江枫勐刺。事件发生后江枫逃出公寓求救,邵德林则逃离现场,三个小时后向警方自首。
邵德林随后被检方控以企图谋杀未遂、一级、二级攻击等罪名。检方本提出仅需服刑三年半的优厚认罪协议,然而邵德林却坚持自身清白而拒绝认罪,该案于3月初进入陪审团审判。审判期间,邵德林的代表律师为其行为做出自卫攻击的辩论,也向大陪审团提出没有身分的江枫疑是贪图美国政府每年发给和检方合作罪案受害者的U签证,而作伪证陷害当时试图自卫的邵德林,但检方出示证据一度对邵非常不利。
最终大陪审团裁定邵德林刺伤江枫的行为出于自卫,但其可以停止对受害人进一步伤害,因此仍对邵德林控以二级攻击、三级攻击两项罪名做出有罪判决。
54岁的邵德林于2012年3月3日上午9时45分左右,在租赁的华埠市场街(Market St.)35号公寓,因晒衣绳的问题和同住室友江枫起纠纷,邵德林随后用刀向江枫勐刺。事件发生后江枫逃出公寓求救,邵德林则逃离现场,三个小时后向警方自首。
邵德林随后被检方控以企图谋杀未遂、一级、二级攻击等罪名。检方本提出仅需服刑三年半的优厚认罪协议,然而邵德林却坚持自身清白而拒绝认罪,该案于3月初进入陪审团审判。审判期间,邵德林的代表律师为其行为做出自卫攻击的辩论,也向大陪审团提出没有身分的江枫疑是贪图美国政府每年发给和检方合作罪案受害者的U签证,而作伪证陷害当时试图自卫的邵德林,但检方出示证据一度对邵非常不利。
最终大陪审团裁定邵德林刺伤江枫的行为出于自卫,但其可以停止对受害人进一步伤害,因此仍对邵德林控以二级攻击、三级攻击两项罪名做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