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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单车不用牌照?警狠批
华埠伊利沙白街夹肯梅尔街(Kenmare St.)近日多了一家售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商店,那些自行车乍看似马力小的摩托车,店橱窗并贴上「依联邦法,无须牌照」的字样,店员声称骑这类自行车是不要求驾照及车牌。但负责取缔违规骑车的警方18日强调,依纽约州交通法,除了人力驱动的交通工作,驾驶任何车辆均须领牌,协助伤残人士行走的电动车可豁免,因此店员所声称的并不正确。

这间「FlyKly.com」刚开店三周,店员表示,该公司的电动自行车在网上出售,而开店是作为测试性质,再三周后就会搬走到另一地点。她声称骑电动自行车是无须车主本身的驾照,亦无须车牌及车辆登记,与骑一般的自行车一样不受限,但电动自行车的特别之处是,时速最高能达20哩,电池充电后能行驶40哩,而且这种自行车使用的是可拆卸的锂电,十分适合民众在纽约市内行驶。

店员又表示,纽约市的确是严格执行自行车交通法,但联邦法对电动自行车存灰色地带,其公司的车辆正好不被联邦法涵盖,一般在路上行驶都不会有问题。FlyKly.com的电动自行车每辆加税后1900元,数周内已售出好几辆,店员说反应不错。

但严格执行自行车交通法的华埠五分局警方表示,该店铺售的车辆为违法,联邦法的确有灰色地带,但纽约州法及纽约市行政法(administrative code)已将其填补。警方指出,依照纽约州车辆及交通法第125条,任何不用人力驱动的车辆在路上行驶,均须领牌,豁免的车辆种类只有协助伤残人士行走的电动车、在路轨上行驶的车辆及剷雪车。纽约州汽车监理厅(DMV)的条例401(1)(a)亦指出,电动自行车须牌照行驶。

五分局已陆续通知华埠的电动自行车店家不要贩售这种违法车辆,当局并提醒民众,警方一旦发现违法的自行车在路上行驶,将逮捕车主及罚款500元,继而没收该车辆。不清楚何种自行车可合法行驶的民众,则可浏览DMV网站http://www.nydmv.state.ny.us/ ,参考更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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