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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民 可任投票所义工
已送交布朗州长签署的新法生效后,不具公民身分者,可在加州各投票所担任义工。

依据由阿拉米达县民主党州众议员邦塔 (Rob Bonta)所提出的AB817法案,一个选区最多可有五名非公民义工,但必须是合法入境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并符合其他投票所工作规定。

邦塔表示,允许非公民移民在投票所担任义工可使双语辅导员的人数增加。据统计,加州有260万选民英语能力欠佳。

州众议会于8日以48-22票通过该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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