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I-730表翻生 应撤销递解令
住布碌崙的李女士问:我和老公来美国后都没有身分,我们是在这里结的婚,我来的时候就申请政治庇护,最近被批准了,但是我老公的政庇申请失败,他有递解令在身,我们才结婚八个月,又准备生孩子,万一哪天他被送回家乡,对我的影响会很大。我拿到绿卡之后,可以帮他申请身分吗?张恩仁律师答:李女士你这个情况发生在很多没有身分的夫妻身上。如果没身分的你和绿卡持有者结婚,对你的身分是没用的;但如果你和公民结婚,又是经检验入境,你的配偶才可帮你申请身分。现在你们两个人的情况就是,你很快拿到绿卡,还是没法帮你丈夫,所以我建议你利用你们一正一反的身分,你为你的丈夫提交I-730表,帮你丈夫咸鱼翻生,这份表格是难民/政治庇护家属申请(I-730, Refugee/Asylee Relative Petition)的。如果你是以难民身分来美,或是政庇申请在最近两年被批准,你是可以为你的配偶,或21岁或以下的未婚子女申请来美团聚,下一步再请律师为你丈夫的递解令提出撤销,再帮他申请身分。你还应注意的是,如果之后你丈夫拿到绿卡,你的律师或你要记得帮他向法庭确认递解令已撤销。有绿卡不代表递解令会自动消失,如递解令尚在,你的律师就要向法庭要求重开案件,再撤销递解令,要不然将来你丈夫出境后再入境,就可能在海关遇上问题。(记者罗慧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