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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歧视解雇 华女提告 雇主须赔
华裔张女士于2011年被韩裔雇主以「年龄偏大」为由解雇后,微薄的失业金让她生活艰难,她于今年年初将雇主告上法庭。此案于16日首次开庭,法官初步建议美甲店对张女士做出适当赔偿,并恢復其原有的工作。

55岁的张女士表示,她2009年开始在位于法拉盛缅街夹罗斯福大道附近一间韩裔经营的美甲店工作。2011年,该店韩裔经理无故将张女士的工作天数从五天减至三天,在张女士因生计问题提出异议后,经理于10月2日以张女士年龄偏大为由,将其解雇。

被解雇后,张女士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年轻而去整容,但遭遇整容失败让她痛上加痛,身体和心灵均受到很大伤害,到现在还没找到工作。由于雇主在张女士工作期间为其报税不足,她现在只能领到每周87元的失业金,生活困难,也无法为正在读大学的女儿支付学费。

张女士的律师海明了解情况后,今年初向联邦公平就业委员会(EEOC)和纽约东区联邦法院以「年龄歧视」及「拖欠薪水」为由,控告了张女士以前的雇主。法院16日首次开庭审理了此案。海明表示,张女士在首次庭审占上风,对方在庭上声称张女士2009年未在该店工作,法官通过在庭上致电该店一名员工而当场证实其为谎言。法官最后提出两条建议:美甲店做出适当赔偿和恢復张女士的工作。此案下次开庭日期将于19日确定。

张女士表示,华裔新移民在美生活不易,她建议有类似遭遇的民众不要忍气吞声,应该积极通过司法及相关部门为自己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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