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境外移民申请表更新 可网路递交
陈先生问:我是美国公民,之前为在中国的妈妈和弟弟递交移民申请,目前收到国家签证中心(NVC)针对妈妈移民的收费通知,且弟弟的排期也刚好到了,请问我该怎么继续弟弟和妈妈的移民申请?黄唯律师答:美国公民为父母申请移民因为不用排期,所以移民局在批准你为妈妈递交的I-130亲属移民申请后,就会将申请转到NVC,NVC收到申请后会向你寄收费单,收费包括经济担保费88元和签证费230元。因为你妈妈人在中国,必须在美国驻中国领事馆申请境外申请移民签证(consulate processing)以及俗称的第三包第四包(package 3 & 4)。当你缴费后,可以将第三包第四包的材料通过网路递交到NVC。目前只有中国大陆和加拿大两地可以通过网路递交该申请,其他国家和地区必须将申请表及原件材料寄往NVC。NVC在收到材料后会通知你妈妈在中国的领事馆问话时间,问话前,你妈妈需要先做体检。你为弟弟申请的亲属移民是有排期的,因此移民申请(I-130)批准后不会马上送到NVC,而是等排期到了,或排期即将到的前一至六个月,NVC才会把缴费单寄到你家,你收到缴费单后的程序和上述一样。在这里提醒,以往从境外申请绿卡表格都是DS230,最近更新为DS260,在变更前已经递交了DS230表格的申请者,NVC不会因此拒绝申请,但有可能会通知部分申请人补交DS260。在变更前已经开始申请步骤但尚未最终递交材料的民众,则一定要填写和递交DS260。(记者杜宜臻/整理)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