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州法禁收信用卡附加费 法官:违宪
纽约州立法禁止商店向使用信用卡付帐的顾客收取附加费,可是曼哈坦联邦法官芮科夫(Jed Rakoff)裁定,这种禁令违宪。芮科夫说,这种法律侵犯商人的言论自由,不准他们向顾客说明商家必须为信用卡交易承担额外成本。商店必须对每笔用信用卡交易支付2%至6%的刷卡费,而店家一直试图把这些费用转嫁给顾客。不过,有多少商店会利用法官的裁决这样做不得而知。州法准许零售商对顾客以现金付帐提供折扣,可是不准他们对用信用卡付帐的人收取额外费用。五家商店今年6月把纽约州司法厅长告上法庭,抗议这种规定。芮科夫接受原告要求,对州法颁布临时禁制令,并拒绝被告方对驳回这种告诉的要求。长岛纳苏郡商会协会会长茱莉‧马契塞拉说,一些小商店担心对用信用卡购物的人加收费用,会使顾客不愿再上门,可是商家也希望能够抵销刷卡费的开支。她说,小企业面对各种规费、税捐、开支,又因超级风暴「珊迪」而令生意大受影响,因此可能考虑对信用卡交易额外收费。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