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明上诉驳回 维持无期徒刑
2009年震惊洛杉矶华人社区的85岁老翁斧头砍杀55岁少妻案,被判无期徒刑的卢志明(James Che Ming Lu)上诉遭驳回。
由加州第二上诉法院三位上诉法官组成的合议庭3月4日发表裁决书,维持一级谋杀、谋杀未遂和使用致命武器杀人罪原判。卢志明的律师辩称,卢志明因受激怒行兇,事前并无预谋。但上诉法官认为,没有证据支持这种说法。
本案第一个陪审团流审,第二个陪审团2011年7月将卢志明定罪。法官2011年10月判决一级谋杀罪判25年才能申请假释的无期徒刑,使用致命武器杀人追加一年刑期,谋杀继子未遂判刑16年,两项罪名同时执行,须执行26年才能申请假释的无期徒刑。
卢志明的律师提出上诉理由包括:卢志明无预谋、法官对陪审团解释「激怒」定义不当、一名讨论「合理怀疑」的陪审员被不当剔除。但上诉法官认为,卢志明和死者卧室均无打斗迹象,也找不到卢志明声称遭到攻击的武器,充分显示所谓激怒杀人站不住脚。
由加州第二上诉法院三位上诉法官组成的合议庭3月4日发表裁决书,维持一级谋杀、谋杀未遂和使用致命武器杀人罪原判。卢志明的律师辩称,卢志明因受激怒行兇,事前并无预谋。但上诉法官认为,没有证据支持这种说法。
本案第一个陪审团流审,第二个陪审团2011年7月将卢志明定罪。法官2011年10月判决一级谋杀罪判25年才能申请假释的无期徒刑,使用致命武器杀人追加一年刑期,谋杀继子未遂判刑16年,两项罪名同时执行,须执行26年才能申请假释的无期徒刑。
卢志明的律师提出上诉理由包括:卢志明无预谋、法官对陪审团解释「激怒」定义不当、一名讨论「合理怀疑」的陪审员被不当剔除。但上诉法官认为,卢志明和死者卧室均无打斗迹象,也找不到卢志明声称遭到攻击的武器,充分显示所谓激怒杀人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