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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负递解令盼暂缓遣返 可写求情信
住在布碌崙8大道上的郑姓华女日前满脸愁容表示,12年前从中国福州偷渡来美并申请政治庇护,2002年与2003年两次上庭失败,遭移民法官发出递解令。郑女为了孩子选择继续留在美国,直到上个月在佛州驾车超速,被警察拦下要求出示身分证件才曝光身分非法。佛州警方发现郑女不仅没有身分,还有递解令在身,便移交移民当局,拘留12天才释放。佛州移民局要求郑女必须在本月底前到居住地即纽约的移民当局报到。郑女担心到移民局报到即被拘留,无缘再见丈夫与三名子女。

「高士联合律师楼」律师助理李先生表示,过去处理类似移民案件,可以个人与家庭因素向移民局提交求情信,请求暂缓递解。郑女可以育有十岁、七岁与三岁的公民子女、而且目前在申请政治庇护的丈夫如取得身分将可为配偶申请身分为由,恳请移民局暂缓递解。但李先生也强调,背有递解令无身分移民能否暂缓递解,裁量权由负责递解程序的移民官视具体情况而定。

华策会布碌崙分会主任石蔚静表示,过去处理多宗类似案件,真的能拖延递解的案件比率不高。石蔚静表示,多数收到递解令却逾期未出境的华人,被移民局发现便会立刻遭置入递解程序,常见到父母双方一人被递解出境,徒留下另一方在美照顾子女。

此外,石蔚静也听闻太多无身分的华人为了争取一线希望,不惜花数万元律师用试图调整身分,但有的成功、有的失败,希望华人能谨慎挑选律师,防止被诈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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