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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禁裸法案 全裸抗议!
旧金山市议员威善高(Scott Wiener)提出的禁止在公众场合裸体法案所引发的争议越演越烈,近20名裸体主义者14日再度聚集市府前,一丝不挂地高举「裸体是天性」、「衣服只是选项」等标语,重申裸体是一种自由。由卡斯楚区裸体主义者聘雇的律师迪艾尔多(Christina DiEdoardo)也强调, 禁裸法案毫无意义且违反人权,她随后以人民有裸体权利为由,向联邦法庭提出诉讼,要求禁止金山市议会通过禁裸法案。

依威善高所提法案,禁止民众在旧金山的广场、公园、街道和公共交通工具上裸露下体,初犯者罚100元,再犯罚200元,一年内犯越多罚越重。不过受罚者不会留下性犯罪案底。法案也允许民众在特定活动中裸露,例如Folsom Street摆街会、同性恋大游行、越湾长跑等。

金山市议会将于19日针对禁裸法案举行公听会,并于20日投票表决,组织14日抗议活动的陶博(Gypsy Taub),上周在市议会公听会当众脱光以示抗议,她表示禁裸法案将剥夺民众按照自我意志生活的权利,并将于17日召集更多裸体主义者重返市府前示威抗议。迪艾尔多则表示,禁裸法案违反宪法赋于裸体主义者的基本权力。她说:「这就像为了支持巨人队,规定民众整个10月只能穿橘色和黑色,完全不合理」。

裸体抗议者吸引大批民众驻足围观,许多民众表示不赞成公开裸体。一名华裔民众接受採访时批评,公开裸体者不知羞耻、有欠考虑,难道没想过裸露可能对孩子带来的负面影响。

威善高解释,由于在卡斯楚区Jane Warner广场聚集的裸体者越来越多,引起周边居民和商家抱怨,因此提出法案希望加以管制。他强调无法认同少数人将公众场所变成裸体集会处。

市长李孟贤也公开表达对禁裸法案的支持,他认为,反对法案者过度延伸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意义,威善高的法案有其必要性。

这也是威善高上任两年来,第二次提出管制公然裸露的法案,第一个由他提出的管制法案,规定裸露者如在公开场合坐下,必须以纸巾或布垫着所坐之处,该法并且禁止在供应食物的地方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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